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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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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8-131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6.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023,691.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976,308.97元。

  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5年1月19日汇入公司开具有募集资金专用帐户。海通证券在扣减承销、保荐费用36,000,000.00元后,划入专用账户376,000,000.00元,其中划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602662266账户103,554,000.00元;平安银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11014741269006账户176,442,200.00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337110100100312188账户96,003,800.00元。扣除支付的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52,023,691.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59,976,308.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31号《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平安银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于2015年2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由于爱迪尔珠宝生产扩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惠州市爱迪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爱迪尔”),将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4722829001)(截止2015年4月1日,专户余额为 17,644.22 万元)中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入惠州爱迪尔在平安银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474126900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向惠州爱迪尔进行注资(其中495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并由惠州爱迪尔实施爱迪尔珠宝生产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此之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已注销平安银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4722829001)。公司及惠州爱迪尔、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深圳水贝珠宝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IPO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

  2、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支取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截至2018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节余1,646,658.23元(均为利息收入)将转入公司其他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免于履行审批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除上述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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