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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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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117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复牌事项及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895)的相关要求,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予以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函》,函件称:国资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与海南建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同年4月8日向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国资公司将持有的7873.7632万股股份转让予海南建桐的申请。此前该申请已逐级呈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进行审核。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国资公司申请后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文件。由于准备该文件需要一定时间,国务院国资委在受理时限内因未收到该文件,已于2015年7月23日将申请文件退回至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国资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正在积极重新协调补充办理相关文件,并拟在取得该文件后依照审批程序递交国务院国资委审批。

  鉴于本次转让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201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考虑到宏观环境、监管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等诸多因素,201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相应完善与修订,并在指定媒体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2月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再次进行修订,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工作。鉴于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密切关注上述重大事项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公告编号:2018-118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持有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海南椰岛”) 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分别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详见2018-037号、2018-049号、2018-068号公告)。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东方君盛正在积极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东方君盛承诺将积极推进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待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再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因此,东方君盛决定将本次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即从2018年9月14日延长至2019年3月14日,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方式、增持数量等保持不变。

  ● 风险提示:

  由于东方君盛尚未与有关机构签署相关协议,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者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者变更的风险。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东方君盛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东方君盛发来的《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东方君盛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之“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东方君盛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价波动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与进展

  2018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东方君盛发来的《关于增持海南椰岛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018年4月19日,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2018年5月9日,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18年6月14日, 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截止本报告日,东方君盛正在积极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东方君盛承诺将积极推进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待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再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因此,东方君盛决定将本次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即从2018年9月14日延长至2019年3月14日,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方式、增持数量等保持不变。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由于东方君盛尚未与有关机构签署相关协议,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者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者变更的风险。

  四、致歉

  东方君盛对未能在前期承诺期限内完成增持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承诺将积极推进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相关事项,在2019年3月14日前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东方君盛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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