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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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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编号:临2018-060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2018年9月28日,本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553号,以下简称“注册通知书”),载明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8年11月08日,本公司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中远海发MTN001,债券代码:101801281),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3年,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4.15%,募集资金15亿元已于2018年11月12日到帐。

  本期中期票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临2018-06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433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二次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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