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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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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8/ 第030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3日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2日-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5:00-11月13日15:00。

  2、召开地点:公司怡心园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中国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49人,代表股份数为2,373,807,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81,608,005股)的61.1553%。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28,483,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3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245,324,0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202%。

  7、公司在企董事、监事、纪委书记及高管人员共计7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

  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等公告。修订后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专项公告。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

  增补邹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免去余铭书监事职务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等。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唐琪、钟晴。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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