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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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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8-091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6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1日—2018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1日15:00至2018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588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志军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5,873,4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7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5,873,4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79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胡志军先生、段山虎先生、黄秀珠女士、陈建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胡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胡志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段山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段山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黄秀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黄秀珠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建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陈建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韩长印先生、李建军先生、万华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韩长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韩长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李建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万华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万华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吉梅女士、胡赞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张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张吉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胡赞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胡赞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73,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昊、林超(以下简称“六和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8-092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胡志军先生、段山虎先生、黄秀珠女士、陈建样先生4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韩长印先生、李建军先生、万华林先生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胡志军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自1992年起历任慈溪市横河塑料厂厂长,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建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航旭织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慈溪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慈溪市模具行业协会名誉副会长,《中国模具信息》编辑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胡志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99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7%;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先生与黄秀珠女士系夫妻关系,胡志军先生系实际控制人胡永纪先生之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段山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富康节能汽车改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欧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段山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秀珠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自1992年起,历任慈溪市横河塑料厂职工,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建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秀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04145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秀珠女士与胡志军先生系夫妻关系,黄秀珠女士系实际控制人胡永纪先生之儿媳。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建祥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级工程师。自2001年起历任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金型课班长、系长、副科长、科长,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生产革新部副部长、部长,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建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1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韩长印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历任纽约大学法学院,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东芬兰大学访问学者或兼职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破产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判例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大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破产法研究会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韩长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建军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材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塑性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副会长,并兼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AD/CAM》、《锻压技术》、《塑性工程学报编委》等杂志编委。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万华林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万华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8-093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吉梅女士、胡赞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建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3日

  附件:简历

  张吉梅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1991年起历任慈溪百货大楼部门核算员,慈溪国贸大厦部门主办会计,浙江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宁波一格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务主管,宁波怡和建材有限公司账务经理;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吉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胡赞文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3年历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模具学徒、文员、磨床学徒、加工中心机床操作员、模具部部长助理兼职测量室组长、电极保管员、刀具管理员,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刀具库组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赞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建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自2005年起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配件仓库主管,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仓库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8-094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在公 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出席及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胡志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胡志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段山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胡志军先生、段山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胡志军(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建军、韩长印

  (2)审计委员会:万华林(主任委员、召集人)、段山虎、韩长印

  (3)提名委员会:李建军(主任委员、召集人)、黄秀珠、万华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长印(主任委员、召集人)、万华林、陈建样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的简历见附件。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志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胡志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秀珠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建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窦保兰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胡建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黄飞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黄秀珠女士、陈建样先生、黄飞虎先生、窦保兰女士及胡建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吉梅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张吉梅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2日

  附件:简历

  胡志军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自1992年起历任慈溪市横河塑料厂厂长,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建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航旭织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慈溪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慈溪市模具行业协会名誉副会长,《中国模具信息》编辑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胡志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99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7%;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先生与黄秀珠女士系夫妻关系,胡志军先生系实际控制人胡永纪先生之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段山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富康节能汽车改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欧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段山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秀珠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自1992年起,历任慈溪市横河塑料厂职工,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建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秀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04145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秀珠女士与胡志军先生系夫妻关系,黄秀珠女士系实际控制人胡永纪先生之儿媳。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建祥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级工程师。自2001年起历任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金型课班长、系长、副科长、科长,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生产革新部副部长、部长,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建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1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窦保兰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自2009年起历任任宁海旌表义门农家乐旅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窦保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飞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级会计师。自2001年起历任华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职员、上海红心器具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黄飞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胡建锋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研究生毕业于美国Brandeis大学,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2016年起历任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宁波禾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军先生、黄秀珠女士夫妇之子,实际控制人胡永纪先生之孙。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韩长印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历任纽约大学法学院,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东芬兰大学访问学者或兼职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破产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判例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大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破产法研究会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韩长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建军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材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塑性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副会长,并兼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AD/CAM》、《锻压技术》、《塑性工程学报编委》等杂志编委。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万华林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万华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张吉梅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自1991年起历任慈溪百货大楼部门核算员,慈溪国贸大厦部门主办会计,浙江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宁波一格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务主管,宁波怡和建材有限公司账务经理;现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吉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8-095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出席及表决方式。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张吉梅女士主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胡志军先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选举张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吉梅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8-096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责任人的公告

  ■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1 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胡志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段山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 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胡志军(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建军、韩长印;

  (2)审计委员会:万华林(主任委员、召集人)、段山虎、韩长印;

  (3)提名委员会:李建军(主任委员、召集人)、黄秀珠、万华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长印(主任委员、召集人)、万华林、陈建样。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志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四、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秀珠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建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窦保兰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胡建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黄飞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五、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吉梅女士担任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事项、聘任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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