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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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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补充协议》以邮件方式邮寄公司,2018年11月10日上午签收。

  ●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7日,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道达尔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达尔”)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对《合作意向书》和《合作框架协议》(以下合称为“原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不一致之处的,以《补充协议》为准,除《补充协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原协议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可能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在协议期限内可能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履行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补充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8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

  一、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1日,公司与道达尔签订了关于煤矿用导电PE管道的《合作意向书》。

  2017年11月5日,公司与道达在《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关于签订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2018年11月7日公司与道达尔协商,对原协议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签订《补充协议》。其中,将2017年3月21日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中第一条 “--排他性--”内容删除;依据2017年11月5日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第三条约定,公司未能成就约定的条件,对此条款进行了修改;同时,《补充协议》约定了生效时间并对可能发生不一致的情形作出了安排。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意向书》第一条删除“排他性”内容,修改为:“双方基于道达尔碳纳米管技术,在中国煤矿用导电PE管道领域开展技术合作。”

  2、由于公司未完成《合作框架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条件,即公司从道达尔定期采购的PE-CNT母料至2018年3月时未达到原协议约定的数量100吨,双方同意停止进一步合作事宜。

  3、《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除《补充协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4、补充协议一式两份,以中英文书写,若中文与英文有不一致的,以英文为准,自双方签署生效日起生效。

  三、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在原协议基础上的一般性修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未来的发展规划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属于原协议的有效补充。原协议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可能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在协议期限内可能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履行风险。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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