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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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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助力“错杀”公司价值回归
加强信披和监督力度 防范投机套利
□本报记者 徐昭

  □本报记者 徐昭 

  

  继《公司法》对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专项修改后,证监会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简称《意见》)。专家认为,《意见》将促使资本市场投资者恢复理性,纾解部分上市公司的流动性困境,被“错杀”的公司有望回归合理价值。同时,监管层应加大对股份回购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防止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股份回购操纵企业相关指标进而实现套利的行为。

  利于稳定资本市场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认为,《意见》有助于企业发展的资本运营,支持基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商业判断,试图简化再融资和回购等有关手续,这可以提高资金和市场的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认为,短期来看,企业回购将增加资金流入和市场交易活跃度,会给资本市场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有利于修复市场信心;从中长期看,企业回购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和明确长远发展战略,也有利于企业员工的稳定性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发展潜力。站在我国宏观金融角度来看,《意见》也有利于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更好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良性互动。

  “《意见》对稳定资本市场具有重要影响。近期股市波动较大,由此引起股权质押风险发酵,股权质押风险和股市波动形成负向循环,需要外界力量来打破。”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第一,《意见》支持上市公司回购力度加码,回购股份直接增加了市场交易量,短期内有利于稳定资本市场,抑制股价过度波动,同时缓解股权质押风险导致的市场恐慌;第二,股份回购可以提高每股净资产、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稳定公司股价;第三,回购股份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激励约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公司股票投资价值。

  中原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博认为,有资金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回购股票的意愿较强。回购能提升企业自身的风控能力,释放优质标的的价值信号。在泡沫自行挤掉的同时,市场中有价值投资标的的质量相应提升。

  促使投资回归理性

  《意见》明确,上市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王博认为,该项规定对于股权质押风险的恶性传导具有遏制作用,可以为上市企业回购操作提供便利,加快修复两融市场,缓解质押风险。(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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