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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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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8-07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文件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届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国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917.60万元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共同对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国平、张纥、周利生、孟昭文、王振华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8-07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9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提前以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尤祥浩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8-07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917.60万元,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贸”)、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物贸”)等关联方共同对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科研管理公司”)。科研管理公司拟将收到增资款项用于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向科研管理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

  1、2017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25亿元,与关联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两方共同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特恒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成功拍得关联方军民融合海洋防务(大连)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北京赛思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9.94%股权,成交价格为转让底价人民币10,59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北京赛思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9.9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参与竞拍北京赛思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9.94%股权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拟向中船重工集团及其关联方收购股权,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披露了重组预案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应当累计计算的同类关联交易已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交易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917.60万元,与中国船贸、中船物贸等关联方共同对科研管理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科研管理公司2.79%的股权。科研管理公司在收到增资款项后将实施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通过该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公司顶层研发管理、科研管理以及平台管理对场所条件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鉴于截至目前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科研管理公司100%股权,并实际控制中国船贸等参与本次增资的其他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应当累计计算的同类关联交易已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交易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介绍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均为中船重工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中船重工集团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舰船等海洋防务装备、水下攻防装备及其配套装备为主的各类军品科研生产经营服务和军品贸易;船舶、海洋工程等民用海洋装备及其配套设备设计、制造、销售、改装与维修;动力机电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材料以及其它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投资;组织子企业开展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新能源、医疗健康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投资;组织子企业开展金融、证券、保险、租赁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其它领域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资本投资、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流与物资贸易;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中船重工集团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国务院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8年10月19日,中船重工集团持有公司63.24% 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与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中船重工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人民币49,621,601.27万元、人民币20,186,019.73万元,资产负债率59.32%;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0,029,204.20万元、人民币517,887.22万元。

  (二)中国船贸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82年9月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徐子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43,2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军用船舶产品和技术出口、对外军用船舶工程承包;船舶及船用设备、海洋工程及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租赁、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提供工程勘察和设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承包冶金、石化、建筑、电站、城建、港口工程;水利工程设备的销售;废旧船舶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国船贸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对外贸易与技术合作的平台,同时也是经国家授权的军品国际贸易公司。现有民船、军品、海洋工程、非船产品、机电产品、技术贸易等六大业务板块,涉及造船、航运、轨道交通、能源、化工、冶金、建筑、烟草和医疗等诸多领域。

  关联关系: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有中国船贸53.41%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中国船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船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为独立运行。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船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人民币2,858,655.92万元、人民币327,153.71万元,资产负债率88.56%;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553,564.10万元、人民币116,016.27万元。

  (三)中船物贸

  企业名称: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3日

  注册地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法定代表人:杨乾坤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木材、建材、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焦炭、炉料、轻工产品、纺织品、服装、机电设备、汽车、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工业轴承、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初级农产品;工程招标、设备招标、国际招标;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汽车、机械设备租赁;废旧钢回收;煤炭批发经营;运输代理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船物贸主业范围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能源化工、机电设备等大宗物资贸易经营等,通过物资集中采购、仓储管理和加工配送,打造引领中船重工集团科研生产需求的物资供应链。

  关联关系:中船物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与中船物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运行。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中船物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人民币2,031,599.72万元、人民币210,161.73万元,资产负债率89.66%;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3,927,565.20万元、人民币5,795.98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类别

  本次交易类别为对外投资,即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917.60万元对科研管理公司进行增资。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企业为科研管理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科研管理公司2.79%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目前标的公司科研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崔锐捷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注册资本:630,000,000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科研管理公司100%股权。

  科研管理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截至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出具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G21713号)。

  最近12个月内增资及评估情况:中船重工集团于2017年将其对科研管理公司享有的人民币6亿元的债权转为股权,科研管理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变更为6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科研管理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8】第392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本次评估目的是增资扩股,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相关资产与负债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事宜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被评估企业自身并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身未来的经营收益和风险很难预测和量化;也难以找到可比交易案例,不具备采用收益法和市场评估的条件,故本次对被评估企业只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进行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科研管理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41,855.78万元,评估值182,390.33万元,评估增值40,534.55万元,增值率28.57%。负债账面价值78,744.22万元,评估值78,744.22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63,111.56万元,评估值103,646.11万元,评估增值40,534.55万元,增值率64.23%。前述评估结果已经中船重工集团备案。

  标的资产净额的评估值比较大的项目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值为124,380.00万元,评估值167,237.50万元,评估增值42,857.50万元,增值率34.46%。评估增值主要系土地资产出现增值所致。科研管理公司的土地资产账面值由拆迁补偿款及土地出让金构成,本次评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而该区域标定地价高于该地块的拆迁补偿成本,因此出现评估增值。

  本次增资中,公司拟出资8,917.60万元,中国船贸等关联方合计出资207,490.40万元,即合计出资216,408.00万元。科研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94,540.91万元(出资额中部分计入科研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根据截至评估基准日科研管理公司全部股权评估值103,646.11万元测算,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科研管理公司2.79%的股权,科研管理公司其余97.21%的股权由作为公司关联方的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共同持有。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履约安排

  2018年11月9日,公司与科研管理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金额:公司以现金8,917.60万元对科研管理公司进行增资;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基础上,本次增资后公司将取得科研管理公司2.79%的股权。

  2、公司应于增资协议签订后且相关条件全部满足后,与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同时、等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3、违约责任:

  增资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违反增资协议项下的义务(以下简称“违约行为”),其他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以书面方式依照增资协议所记载的联系地址,向违约方发送书面通知。违约方自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终止并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将被视为实质性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此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增资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可强制执行性,均适用中国法律。仅为增资协议之目的,此处的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法律。

  因增资协议或与增资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增资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生效条件:

  增资协议及其附件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各自所需的内部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及本次增资取得有权部门批准/授权(如需)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科研管理公司在收到增资款项后将实施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通过该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公司顶层研发管理、科研管理以及平台管理对场所条件的需要,实现公司科研管理模式的转型升级,有利于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作为中船重工集团电子信息业务板块资本运作平台、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装备集成发展平台、海洋信息电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创新平台、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示范平台的相关工作,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国平、张纥、周利生、孟昭文、王振华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关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统筹规划主营业务板块顶层研发管理、科研管理以及平台管理所需的场所,实现科研管理模式的转型升级,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经查阅本次交易的相关材料,并对本次交易的内容、履行的程序等进行核查,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917.60万元增资入股科研管理公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基于以上核查情况,持续督导机构对中国海防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6、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增资协议;

  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临2018-07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6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0号长城电子科研楼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

  至2018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11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拟为:2018年11月2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4号银河证券4楼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不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

  (五)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 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自理。

  会务联系人:李巍、马凯

  联系电话:010-82222765

  传真:010-62276737

  邮编:100082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18年11月19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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