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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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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 07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指定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或注销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 07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6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且本次回购股份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08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的规模、价格、期限等基本情况: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全部或部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部分或全部授出等不确定性风险。

  为促进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预案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10个交易日或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按照孰高原则)。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8元/股的条件下:

  1、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5%;

  2、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2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9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以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202,240.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1,368.65万元,公司现有货币资金120,635.33万元,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4.94%、5.51%、8.29%。根据上述财务数据结合公司稳健的生产经营、正常销售回款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按照最高限额回购股份数量约556万股测算,本次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分析

  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8元/股的条件测算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测算如下:

  ■

  2、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测算如下:

  ■

  3、本次回购的股份也可能会有部分用于股权奖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用于注销的情形。该情形不做演算过程。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及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桂谦先生上述增持行为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及对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计划自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12月2日(含申请延期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100万股,不高于300万股的公司股份的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日,吴桂谦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20,221股,已超过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指定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或注销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间内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因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人民币4,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回购价格合理公允。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回购的不确定风险

  1、本次回购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部分或全部授出等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回购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08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

  至2018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1日及2018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凡2018年11月19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1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3号万吉工业区拉芳大厦

  邮编:515041

  联系人:张晨、罗金沙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    化公告编号:2018-08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自有资金日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合计人民币6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2日和2018年10月30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一、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2)理财金额:20,000万元

  3)预期收益率:3.55%

  4)本期起始日:2018年11月9日

  5)本期到期日:2018年12月19日

  6)理财期限:40天

  7)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2)理财金额:10,000万元

  3)预期收益率:3.4 %

  4)本期起始日:2018年11月12日

  5)本期到期日:2019年3月1日

  6)理财期限:110天

  7)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2个月

  2)理财金额:5,000万元

  3)预期收益率:4.10%

  4. 本期起始日:2018年11月9日

  5)本期到期日:2019年1月11日

  6)理财期限:63天

  7)产品收益类型:期限结构型

  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个月

  2)理财金额:5,000万元

  3)预期收益率:3.60%

  4. 本期起始日:2018年11月9日

  5)本期到期日:2018年12月14日

  6)理财期限:35天

  7)产品收益类型:期限结构型

  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自有资金在3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且公司每笔具体理财事项由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还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审议批准通过的总额度人民币62,000万元。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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