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5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到期延期续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关于所持东方电缆股票质押到期续质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涉及股份的初始质押、续质情况

  2016年11月,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0,21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49%)限售流通股(目前为无限售流通股)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11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 11月9日,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2日《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

  2018年11月9日,东方集团因融资需求,上述20,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无限售流通股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延期续质手续,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进行融资,延期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2月1日。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7,326,495股(其中11,739,13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5,587,365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26%。东方集团本次续质20,210,000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0,2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2.08%,占公司总股本的4.02%。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续质的目的

  东方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是日常经营融资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东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