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公告编号: 2018-67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公司法修改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政策进行了修改。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法修改决定》的相关内容,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稳定资本市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的议案》。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的修改,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如下: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前述具体用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实施。
以上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7证券简称:和邦生物公告编号:2018-68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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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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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11月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3.25%股份的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的修改,单独持有公司33.25%股份的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修改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如下: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前述具体用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实施。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11月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0日14点4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3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0日
至2018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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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11月3日、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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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