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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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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0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计划自2018年5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合计不低于20万股且不高于50万股(含5月4日增持10万股),增持价格不设限制。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18年5月4日至11月8日,翟晓枫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翟晓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0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39,5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8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计划自2018年5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合计不低于20万股且不高于50万股(含5月4日增持10万股),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18-054号)。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8年5月4日至11月8日,翟晓枫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上述股份的增持均为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详细情况如下:

  ■

  四、其他事项

  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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