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近日收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2,693,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3%)的股东蔡拾贰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蔡拾贰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蔡拾贰先生持有本公司82,693,28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6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2,693,284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0,841,114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资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蔡拾贰先生承诺其在上市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其在上市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不会将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蔡拾贰先生已于2015年12月21日辞任上市公司职务)

  公司于2017年3月7日披露《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披露公告》时,蔡拾贰先生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六个月内(即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9月6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蔡拾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事项

  (一)蔡拾贰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蔡拾贰先生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