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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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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8-046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振水先生

  公司董事长宗文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振水先生代为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203,256,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189,410,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916%。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13,846,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4%。

  4.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文捷、张磊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出资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以普通议案通过,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文捷、张磊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8-04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8日16:00在北京中水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4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4. 公司董事长宗文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刘振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补选第七届董事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张三捷先生及胡世保先生因工作调动先后离职,拟补选叶少华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刘振水先生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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