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0 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40)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将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8 年10月 29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18 年 11 月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1、2018 年 10 月 29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
■
2、2018 年 11 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