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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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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 公告编号:2018-104
证券代码:145206 证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核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结果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3),公司董事会核查发现涉嫌违规担保线索,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深圳市图雅丽特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雅丽”)存在由原实际控制人庄敏主导下的涉嫌违规担保事宜。因涉嫌违规担保事宜,图雅丽于2017年11月被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生银行”)强制划转了1.9824亿元。

  公司下属子公司图雅丽、保千里电子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起诉宝生银行。因涉及多个合同,上述案件被分为14个案件处理。下属子公司保千里电子起诉宝生银行的案件(2018)粤0305民初14965号已被受理。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7日、9月7日披露的第2018-075、2018-090号《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最新进展

  关于(2018)粤0305民初14965号案件,公司近日收到南山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305民初14965号,判决如下:驳回保千里电子确认与宝生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由保千里电子负担。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材料。

  上述判决为初审判决,因公司继续上诉,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三、风险提示

  诉讼结果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诉讼案件败诉,公司可能无法追回款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推动诉讼,尽力追回公司损失。

  上述判决尚未生效,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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