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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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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16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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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在中市协注[2017]CP103号注册通知书的额度内完成了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7东方园林CP001,代码:041754047)的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5.45%(发行日1年SHIBOR+1.0098%),期限365日,兑付日为2018年11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期兑付了上述短期融资券,本息合计人民币1,054,500,000元。公司目前资金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16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893,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5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

  4、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不代表股东对该股份的减持计划。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邓少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43号)核准,公司向邓少林等41名自然人及深圳市海富恒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8家机构发行67,387,483股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徐立群、上海鑫立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鑫立源”)、上海邦明科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邦明科兴”)发行12,977,848股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向中泰创展(珠海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5,268,817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80,365,331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数量调整为75,215,208股,共计新增股份155,580,539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各认购方签署的股份锁定承诺,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至36个月不等。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77,360,406股。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完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业务,总股本变更为2,681,155,280股。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完成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总股本变更为2,682,778,484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682,778,484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涉及的股份锁定承诺

  徐立群、上海鑫立源、邦明科兴通过前述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自该等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及之后每满12个月,应当按照3:3:4分期解锁。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违法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1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893,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51%。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3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海邦明科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解除限售不影响其质押冻结状态。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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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后续事项的说明

  持有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徐立群、上海鑫立源和邦明科兴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等文件的要求处理后续相关事项,并履行相关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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