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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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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临2018—098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田予洲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免去田予洲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田予洲已经连续两次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田予洲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一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田予洲公司董事的职务。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免去田予洲的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田予洲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姜长龙、包卓、曹玉昆、何召滨、李忠华、张忠伟。董事长姜长龙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曹玉昆、何召滨、李忠华、张忠伟。独立董事曹玉昆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名孙颖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孙颖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孙颖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99号《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孙颖奇先生简历

  孙颖奇,男,53岁,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红石林业局技校教师团委书记,红石林业局党校教师理论室主任,红石林业局办副主任党委秘书,红林分公司办主任党办主任,红石林业局办主任党办主任、企管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红石林业局党委组织部长,白石山林业局副局长,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法委副书记,长春东北亚总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长春东北亚总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长春东北亚总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亚公司清算办公室主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与风险控制部部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吉林市森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吉林市森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红石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吉林制材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18-09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3日14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3日

  至2018年1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及2018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免去田予洲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孙颖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长春市延安大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五)9时至16时。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金明、刘晓波

  联系电话:0431—88912969

  传真:0431—88912969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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