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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9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 279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17年9月4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2018年7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核减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的函》,本公司原注册金额核减10亿元,现剩余有效注册额度30亿元。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05日发行了2018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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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