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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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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达电影,证券代码:002739)于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1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5日开市起复牌。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价异动期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详细阅读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披露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目前公司正在以201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补充审计、评估,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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