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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阮鸿献先生通知,获悉阮鸿献先生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达成协议,将2016年12月20日阮鸿献先生向银河证券申请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业务部份提前还款并解除股票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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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业务,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阮鸿献先生部份股票质押给银河证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2号)进行披露。
2、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按股东阮鸿献先生提供的还款及银河证券解质押资料,阮鸿献先生与银河证券协商对 2016年12月20日所办理的9,300,000股股票质押进行提前还款解除质押。本笔质押业务质押股数9,300,000股,本次全部解除质押。
3、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阮鸿献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80,921,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本笔质押业务解除前,阮鸿献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744,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5.68%;因本次到期还款解除质押,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剩余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1,444,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54%,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16.11%。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阮鸿献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0,921,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先生共质押股份91,444,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0.5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1%。
阮鸿献先生目前仍在履行的所有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89,476,312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提前购回交易协议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