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1月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会议由董事长季颖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