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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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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63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493,481,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795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91,524,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6657%;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956,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00%;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8,673,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76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3,480,457股,反对8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8%、0.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72,501股,反对8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0.0092%、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64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和核心骨干成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和核心骨干成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管和核心骨干成员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成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600万元。

  近日,公司接到告知函,截止2018年11月7日收盘,公司董事、高管和核心骨干成员已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2,949,500股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3,471.80万元(含交易佣金),已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0.196%,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

  二、后续增持计划

  将根据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行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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