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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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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8―07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提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剑、曲惠民、吴海、方泽南、徐效臣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桑达设备公司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力。此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2)。

  2、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桑达电源公司连续多年亏损,已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清算,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3)。

  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对无锡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提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无锡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4)。

  4、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8-075)。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8―072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电子设备

  有限公司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为促进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设备”)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竞争实力,桑达设备拟以往年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731.6万元中2,763.8万元按照现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其中公司转增1,409.54万元,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转增690.95万元,江苏科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扬中科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中”)转增663.31万元。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桑达设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36.2万元增至人民币5,300万元,各股东对桑达设备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即公司持股 51%,中电信息持股 25%,江苏科中持股2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剑、曲惠民、吴海、方泽南、徐效臣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提案》。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增资对象桑达设备另两方股东分别为中电信息及江苏科中。

  1、中电信息

  (1)基本情况

  ■

  (2)产权及控制关系

  ■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中电信息的业务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电子工程及相关服务业为辅。公司产品涵盖移动通信终端与服务、智能交通设备、计算机应用设备、电子元器件、网络设备、安防产品、消费类电子等多品种、多门类产品。业务范围还包括电子产品进出口业务和物流业等,同时也涉及电子园区改造和园区运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和宾馆管理等服务业。

  (4)财务状况

  中电信息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2,540,805.39万元,总负债1,768,432.69万元,净资产772,372.70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1,782,465.07万元,净利润27,696.41万元;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422,917.98万元,总负债1,589,675.74万元,净资产833,242.2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921,859.39万元,净利润87,158.71万元。

  2、江苏科中

  (1)基本情况

  ■

  (2)产权及控制关系

  ■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江苏科中主要从事办公软件产品相关的运营维护业务。

  (4)财务状况

  江苏科中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17,275.63万元,总负债514.14万元,净资产16,761.49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349.02万元,净利润12.19万元;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155.20万元,总负债587.20万元,净资产4,568.0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80.48万元,净利润546.93万元。

  3、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息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电信息与上市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江苏科中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5层北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吴海

  5、注册资本:2536.2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变配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安装、调试、集成及技术咨询服务;智能交通设备及产品、通信设备及产品、安防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调试、销售;软件及网络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的购销;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智能交通设备及产品、通信设备及产品、安防系统产品的生产制造。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8、增资方式:以往年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731.6万元中2,763.8万元按照现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

  9、主要财务及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

  10、转增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桑达设备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有利于桑达设备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增强项目获取能力,从而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桑达设备战略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按照现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不会改变公司对桑达设备的持股比例,不会影响公司购买桑达设备股权时相关盈利预测补偿条款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桑达设备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力。此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8―073

  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

  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股份”“公司”)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拟以债权人身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电源”)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962080

  法定代表人:洪志坚

  注册地址: 深圳

  成立时间:1995年7月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59.5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光伏应用系统、LED照明控制、锂电池储能系统技术研究与试验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及服务;从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产品的批发;生产模块电源、UPS电源、LED电源、LED灯具及照明控制系统、光伏控制器、光伏逆变器、电子测量仪器、电池管理系统。

  股权结构:其股东为桑达股份和深圳市源鼎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51%和49%的股份。

  经营情况:桑达电源自2011年起因原境外股东股权及业务调整,生产订单下降,经营情况恶化。随后虽然企业多方谋求产业转型升级,但一直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企业持续亏损,资金流面临枯竭,扭亏无望。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桑达电源2018年6月30日及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I20020号。桑达电源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1、资不抵债,且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截至2018年9月30日,桑达电源净资产为-823.05万元,已资不抵债。

  截至2018年9月30日,桑达电源尚欠桑达股份借款2537.58万元,利息118.32万元,其他款项约94.29万元,桑达股份为桑达电源提供担保242.39万元,合计约2992.58万元。上述欠款已陆续到期,桑达电源均无法偿还。截止目前,桑达电源已到期未偿还借款金额1200万元,利息128.67万元。

  2、连续多年亏损,扭亏无望

  桑达电源已连续多年亏损,虽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扭亏但收效甚微。为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可能遭受的损失,公司决定申请对桑达电源进行破产清算。

  四、对公司的影响

  桑达电源破产清算,有利于公司压缩管理链条,降低未来经营风险,维护股东利益,但将对本年损益造成较大影响。

  如果法院最终裁定桑达电源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桑达电源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桑达电源目前已经资不抵债,考虑破产清算过程中将要发生的员工安置费用、清算费用及资产变现率等问题,公司对其投资款1051万元及大部分应收款项将无法收回。但由于破产清算的流程比较复杂,历时较长,法院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资产的变现价值目前也无法准确预计,如法院在本年度受理申请并裁定桑达电源破产清算,经初步测算预计该事项将减少本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利润总额约3000—4000万元,减少本年度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1500—2500万元。上述影响数据为初步预计数,实际影响数据最终须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对桑达电源的破产清算申请尚未向法院提交,法院能否受理也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桑达电源公司连续多年亏损,已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清算,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经营风险。独立董事同意申请对桑达电源进行破产清算。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8―074

  关于对无锡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股份”“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聚焦主业,压缩管理链条,拟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富达”)终止经营,提前进行清算、注销。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无锡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提案》。

  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无锡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80254393D

  法定代表人:赵泉勇

  注册地址: 无锡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无锡富达的股东为桑达股份、无锡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桑达)和无锡市西漳村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无锡富达30%、60%和10%的股份。因桑达股份同时持有无锡桑达70%的股份,桑达股份实际合计持有无锡富达72%的股份。

  经营情况:目前无锡富达开发的无锡沁春园小区已经基本售罄,仅剩余500多个车位待售。无锡富达无后续待开发项目。

  (2)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注销相关事项的安排

  1、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

  2、无锡富达清算过程中将涉及待售车位变现,如短期内无法全部实现销售,经股东协商一致,可将剩余可售车位按各方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实物分配。

  四、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注销子公司无锡富达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压缩管理链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本次注销子公司将造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相应发生变化。但因本次注销未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15:00~2018年11月13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下午15:00~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1月8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8年11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证券部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证券部。(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传 真:0755-86316006

  (5)邮箱:sed@sedind.com

  (6)联 系 人:李红梅 朱晨星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

  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提案的“同意” “反对” “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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