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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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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险企三季度
偿付能力触红线
□本报实习记者 潘昶安

  □本报实习记者 潘昶安 

  

  截至目前,绝大多数保险机构相继披露了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三季度有永安财险、吉祥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及中法人寿四家险企偿付能力数据不达标。总体上看,已披露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财险公司中,综合偿付能力超过150%的险企共78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超过150%的险企共69家。新近开业的险企偿付能力数据处于高位。

  业内人士表示,在几家偿付能力不足的险企中,新光海航已于今年10月完成增资,偿付能力数据由负转正,得到极大提升。但对于有类似困境的险企,增资自救之路仍然漫长。

  四家险企不达标

  自去年10月监管层发布偿付能力新规后,险企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三项,即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0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50%且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从已发布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来看,目前不达标的险企有四家。四家险企分别是永安财险、吉祥人寿、新光海航人寿以及中法人寿。其中永安财险不达标的原因是其风险综合评级为C;吉祥人寿综合偿付能力为85%,同时风险综合评级为C;新光海航人寿风险综合评级为D;中法人寿则三项指标均不合格,其综合偿付能力与核心偿付能力在寿险公司中排名垫底,风险综合评级为D。

  另一方面,新近开业的险企偿付能力数据都相当优异,三峡人寿、国富人寿、海保人寿、瑞华健康、国宝人寿和北京人寿等六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处于高位,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5710%、2180%、2637%、1028%、1579%和2204%。新开业的财险公司中,黄河财险、融盛财险与太平科技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是1436%、59605%和2190%。

  总体上看,财险公司在综合偿付能力方面整体优于寿险公司。截至11月6日,已披露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财险公司共82家,其中综合偿付能力高于150%的公司共78家。披露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82家寿险公司中,有69家偿付能力高于150%。

  新光海航“补血”自救

  值得注意的是,新光海航人寿虽然此次偿付能力仍未达标,但是其核心偿付能力数据与综合能力数据已经得到大幅改善。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新光海航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21.34%,偿付能力仍然垫底。到三季度末,新光海航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已上升到721%。

  新光海航偿付能力数据得到大幅提升的原因,是今年10月银保监会批复了新光海航人寿变更股东和增资的方案。原股东海航集团正式撤资,原股东台湾新光人寿减持,股份转让给了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冠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国展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新光海航还被获批了增资计划,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2.5亿元人民币,增资7.5亿元。此次增资使新光海航人寿摆脱了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的困境。

  新光海航人寿成功“补血”自救,成了该类险企的一个样本。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险企,增资自救之路仍然漫长。目前险企增资主要有股东增资与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两种方式。如果采用股东增资,就需要考虑融资难度、现有股东稀释股权的意愿、资本市场的发行价格等因素,之后还要经过监管部门的股权变更审批。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则对公司的资质有要求,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年限、盈利能力和已有偿付能力等要求。在增资困境下,目前偿付能力不足的险企只能通过“节流”的方式增加资产,比如限制董事高管的薪酬、减少其他业务成本开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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