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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014年,经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陕西公司”)作为主体,在陕西榆横矿区投资建设大海则煤矿及选煤厂项目(以下简称“大海则煤矿项目”或“本项目”)。有关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就投资建设大海则煤矿项目事宜相应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榆横矿区北区大海则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8〕1581号),同意对大海则煤矿项目核准,同意中煤陕西公司建设年产1500万吨大海则矿井及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
有关大海则煤矿项目如有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