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新三板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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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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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背后风险

  梳理公告发现,面对诉讼尽管多数企业表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相关诉讼事项未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但部分企业经营状况存在其他风险事项,被提起诉讼或将加剧其经营困难。

  以继东华明为例,10月26日,其主办券商西部证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在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审核及现场走访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诉讼、公司及实控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实控人股权质押未及时披露等违规事项,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告显示,继东华明三位实控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用于为3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鉴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若到期无法偿还,将导致继东华明实控人发生变动。根据公司同日发布的五起涉及诉讼公告,公司因未按约定支付多笔货款及偿还借款,被多名自然人及公司起诉,涉案金额合计近300万元。西部证券认为,继东华明涉及重大诉讼涉及金额较大,如果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将对公司资产、现金及利润造成损失,正常生产经营面临风险。

  业绩方面,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继东华明净利润分别为-109.24万元、-434.18万元、-215.81万元,且2017年年度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截至公告披露日,继东华明尚未支付全国股转公司2018年度挂牌年费、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费等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继东华明上述涉诉及风险事项并非是公司主动披露,而是在主办券商审查并督促后才予以披露。对此,崔彦军认为,这种情况下投资人面临的风险更大。不排除出现企业重大诉讼败诉资不抵债的可能。“对于重大诉讼事项信息披露应该有明确的规范。例如,规定涉案金额达到公司净资产一定比例后必须披露。这有益于保护投资人的权益。”

  力合节能今年以来涉诉事项较多。数据显示,力合节能今年以来共发布28份涉及诉讼公告及1份仲裁公告,涉案金额合计2.39亿元。涉案事项包括未及时支付借款利息、被担保人借款逾期未还公司面临连带清偿、未支付货款等。由于公司对外担保均未及时经内部程序审议并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武川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此外,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一账户被法院冻结,冻结限额为1430.73万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公司表示,可能给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10月26日,力合节能主办券商长江证券发布公告,公司未能在2018年6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5月2日,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至今仍未复牌。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报0.2元/股,已成为“仙股”,目前市值仅1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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