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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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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8-040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48,062,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60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12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2015年9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8,708,111股新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九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企汇锦投资有限公司、范敏华、李勤俭、张宇松等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8,708,11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9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5年11月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并于 2015年1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512,100,000股增加至 610,808,111 股。

  2017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6 年末总股本610,808,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的股利分红,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916,212,166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以及最终出资人(包括认购对象设立的资管产品的委托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除直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仙琚制药本次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及其最终出资人(包括认购对象设立的资管产品的委托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会减持其持有的仙琚制药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仙琚制药所有。

  (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宇松关于本次发行的承诺

  张宇松承诺: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会减持其持有的仙琚制药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仙琚制药所有。

  (四)股份锁定承诺

  1、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九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企汇锦投资有限公司、范敏华、李勤俭、张宇松等五名股东承诺:自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新股。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汇添富-仙琚制药定增盛世45号资产管理计划和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6号资产管理计划所认购的新股。

  3、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平安创赢5号产品所认购的新股。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通过财通专户1号计划所认购的新股。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述承诺之外的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股东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8,062,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602%。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9位,即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九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企汇锦投资有限公司、范敏华、李勤俭、张宇松。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备注1:范敏华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7,583,987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83,987股。截至披露日,该项股份中有7,582,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备注2: 杭州九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0,335,946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335,946股。截至披露日,该项股份中有20,1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备注3:张宇松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033,594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33,594股。截至披露日,该项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张宇松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张宇松在其任职期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仙琚制药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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