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42)。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山冲公司董事办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谢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2,029,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9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2,028,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9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95,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4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029,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95,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029,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叶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叶明先生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995,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叶明先生简历
叶明,男,中国国籍,54 岁,毕业于西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硕士, 云南省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现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 士生导师,云维股份独立董事。2017 年参加深交所第 88 期独立董事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证书。
叶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叶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