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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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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059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

  郭晓光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刘沛谷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郭晓光先生仍需履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职责,刘沛谷先生仍需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职责。

  感谢郭晓光先生在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感谢刘沛谷先生在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截至目前,郭晓光先生、刘沛谷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钟英华先生、简小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董事。

  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钟英华先生简历:

  钟英华先生,1961年8月生,中共党员,硕士。近五年历任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本公司董事;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钟英华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简小方先生简历:

  简小方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近五年历任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

  简小方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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