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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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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8-06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峰资本”)各自发来的《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及《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小康控股与澜峰资本于2017年11月3日达成一致行动的协议,就一致行动关系延期1年,即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5日。(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二、本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根据《合作协议》,小康控股与澜峰资本双方就一致行动关系做了如下约定:

  1、小康控股与澜峰资本一致同意就一致行动关系延期1年,即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5日。

  2、双方同意,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需要股东表决的,澜峰资本在行使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时,均应与小康控股保持一致行动,即与小康控股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或相同。

  3、协议项下的合作,应该在完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一方均不得从事利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谋求损害另一方、上市公司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

  三、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上述股东《告知函》出具日,小康控股持有公司9,086,0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0%,澜峰资本持有公司6,490,0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小康控股和澜峰资本合计持有公司15,576,1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00%。该《合作协议》不改变公司原有股权结构,不会造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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