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理资产”)持有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湖科技”)股份9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2%,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2014年12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85号),向汇理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7 年12 月18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汇理资产计划于2018年11月2日前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于2018年11月5日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于2018年11月23日前以协议转让方式;除上述转让方式外,还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不超过95,000,000股。截止本公告日,汇理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除上述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汇理资产未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它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
2018 年11月 5日,公司收到汇理资产《关于所持星湖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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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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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减持时时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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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四)(四)
(一)(一)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鉴于市场环境等因素,汇理资产在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实际减持数量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三、《告知函》的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汇理资产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汇理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星湖科技股份的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3日期间,汇理资产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执行。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8-076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重要内容提示”部分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汇理资产计划于2018年11月2日前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于2018年11月5日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于2018年11月23日前以协议转让方式”。
更正后:“汇理资产计划于2018年11月2日前以协议转让方式;或于2018年11月5日前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于2018年11月23日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