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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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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18-11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控股股东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涪”)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协信远创”)计划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不超过75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35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截至2018年11月4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重庆协信远创通过下属全资孙公司上海桦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桦悦”)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2,563,802股。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8年11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出具的《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11月4日期间,重庆协信远创通过下属全资孙公司上海桦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2,563,802股。现将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本次实施增持的公司为重庆协信远创的全资孙公司上海桦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远涪分别为重庆协信远创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它们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1、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明细情况

  ■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截至2018年1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远涪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3,976,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82%。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远涪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明细情况如下:

  ■

  (二)股东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8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协信远创),重庆协信远创承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拟于未来 12个月内增持狮头股份的部分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狮头股份现有股份总数的1%。”

  2017年8月15日,上海远涪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共计4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7,494.8万元,增持价格为18.28元/股。由于上海远涪为重庆协信远创的全资孙公司,上海远涪本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属于执行重庆协信远创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增持计划。因此,截至2017年8月15日,该增持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即前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2、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该增持计划如下:重庆协信远创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不超过2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3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5,540.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15元/股至22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3、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该增持计划如下:重庆协信远创计划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不超过1,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4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7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15元/股至20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狮头股份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成交金额及实施期限:重庆协信远创计划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不超过75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35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18年11月4日,重庆协信远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届满,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2,563,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增持数量及比例已超过1%,已超过增持计划披露的下限值,未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上限值,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557.37万元。重庆协信远创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截至2018年11月4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远涪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3,976,5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82%。其中,控股股东上海远涪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1,412,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0%;上海桦悦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563,8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

  四、本次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重庆协信远创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重庆协信远创承诺,本次增持实施主体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目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本次增持实施主体向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进行转让除外。

  六、备查文件

  1、重庆协信远创出具的《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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