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76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水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水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2.90元/股向下修正为人民币16.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11月6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回避表决2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向下修正“水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77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水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020、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修正前“水晶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2.90元/股
修正后“水晶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8年11月6日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及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截至目前,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9.465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同时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由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9.37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0.02元/股,因此,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水晶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02元/股。公司经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水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前述底价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下,董事会确定“水晶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2.90元/股向下修正为人民币16.0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18年11月6日。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