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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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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8-10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2018年11月4日至2018年1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下午15:00至11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路2000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384,451,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83,194,2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5,873,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577,8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9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25%;反对56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现场鉴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10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1月6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666.6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4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6日-2018年12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

  联系人:程秋高方燕

  联系电话:021-68586632

  联系传真:021-23025798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10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任思荣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7年10月30日任思荣女士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80,000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7-104《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8年 4月25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任思荣女士该部分股份由3,680,000股调整为5,520,000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8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5,52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思荣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9,386,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5,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累计质押股份8,22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0.87%,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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