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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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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6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8 年1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2,825,0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11%)的股东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7%,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公司股东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钜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宸钜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意向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完毕,但不排除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调整减持时间的可能性,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无需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2、承诺履行情况

  宸钜投资所持股份已于2018年3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日,宸钜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宸钜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宸钜投资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宸钜投资出具的《证券交易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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