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13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
2、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34)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133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
保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康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参股公司苍南县梁汇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参股公司温州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荣安”)为开发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城南社区、白水塘路北侧,小里港西侧的2017-24号地块的项目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嘉善荣安”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嘉善荣安”的上述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善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12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嘉善大道399号置地广场1号楼15层1508-07
(4)法定代表人:陈寅
(5)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佳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嘉善荣安”100%股权。@
(8)关联情况:“嘉善荣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嘉善荣安”所开发的嘉善罗星街道2017-24号地块位于嘉善县罗星街道城南社区、白水塘路北侧、小里港西,土地面积39734.9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1.8。该地块地理位置良好,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担保事项二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康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创置业”)为开发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组团C分区C53/05号地块的项目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康创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康创置业”的上述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1、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市康创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8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悦融一路1号
(4)法定代表人:李志军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8.62%股权;宁波江北宁庆悦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1.38%股权。
@
(8)关联情况:“康创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
“康创置业”开发的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组团C分区C53/05号宗地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面积为19,222.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地块地理位置良好,是重庆市未来新区规划区域,预计未来区域优势逐步显现,周边配套设施齐备,项目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担保事项三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苍南县梁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汇置业”)为开发温州苍南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4-01地块的项目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梁汇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梁汇置业”的上述项目开发贷款按出资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梁汇置业”的其它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梁汇置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苍南县梁汇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威龙商城13幢201室
(4)法定代表人:陆军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浙江梁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
@
(8)关联情况:“梁汇置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梁汇置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元: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梁汇置业”开发的温州苍南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4-01地块面积为36,181.20平方米,位于温州龙港世纪新城核心区,距离龙港镇政府仅1.7公里,临近商业广场,是商业、文化、旅游休闲区域,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担保事项四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温州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房地产”)为开发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I-20、12-I-23地块的项目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金耀房地产”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金耀房地产”的上述项目开发贷款按出资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耀房地产”的其它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金耀房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温州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1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3组团11幢904室
(4)法定代表人:范勇华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金耀房地产”为杭州火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杭州火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杭州金地自在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杭州火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
@
(8)关联情况:“金耀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金耀房地产”所开发的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I-20、12-I-23地块面积为37,263.46平方米,位于瑶溪片区属龙湾新开发区域,该区域经济发展较好,区域配套逐渐成熟,属于版块内宜居区域,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五)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嘉善荣安”,控股子公司“康创置业”,参股公司“梁汇置业”、“金耀房地产”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日常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预计担保对象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能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收益,被担保方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参股公司“梁汇置业”、“金耀房地产”以其公司的资产为公司对其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梁汇置业”、“金耀房地产”的其他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持有“康创置业”1.38%股权的股东方宁波江北宁庆悦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公司控制的员工项目跟投平台,因此其未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康创置业”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5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1%。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134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15:00-2018年11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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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0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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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