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8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关于调整转让嘉行传媒部分股权公开挂牌价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嘉行传媒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以不低于嘉行传媒全部股权估值45亿为定价基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西安嘉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4.25%的股权。
本次董事会同意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调整其转让西安嘉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开挂牌价,以不低于嘉行传媒全部股权估值40.5亿元为定价基础,重新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嘉行传媒9.5%的股权,此次转让9.5%股权的挂牌价为3.8475亿元。本次再次挂牌,定价符合国资监管规定,且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的估值。
前述股权转让具体须依法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方式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牵头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