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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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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5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公司”)于2018年11月4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投控”)发来的《关于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的通知》,大连港投控的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发展”)的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港航发展股权变更基本情况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辽宁省国资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港航发展以及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辽宁”,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于近日签署的《关于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港航增资协议》”),招商局辽宁将以现金认购港航发展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9,600,798.40元(以下简称“港航增资”)。港航增资前,港航发展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辽宁省国资委持有港航发展100%股权。港航增资完成后,港航发展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99,600,798.40元,辽宁省国资委将持有港航发展50.1%股权,招商局辽宁将持有港航发展49.9%股权。

  港航增资仍待《港航增资协议》约定的相关交割条件获得满足后方可实施。

  二、港航发展股权结构拟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港航发展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仍为大连港投控,仍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港航发展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获知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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