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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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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17号)和2016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670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2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

  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议案》,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17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自2017年1月17日起,本基金实施新的管理费率。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决议情况,可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14日以及2017年1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自2017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调整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本基金自2017年10月24日起开始实施新的赎回费率。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决议情况,可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3日以及2017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22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6年9月22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权益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市场部、产品开发部、机构业务一部、机构业务二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个职能部门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历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团财审处(正科),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部长、财务监督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2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7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彭成军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数学硕士,11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光大银行交易员,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高级交易员。2017年11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志刚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10年基金从业经历。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兼产品开发总监。2013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专户业务部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经理、投资经理、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12月3日起转型为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然女士,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姚航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2010年10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8年0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25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二)其他销售机构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1606-1607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1606-1607

  联系人:孟媛媛

  电话:18920017760

  传真:022-2329786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6-6880

  网址:www.fhcfjj.com

  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联系人:徐江

  电话:18840800358

  客服电话:400-0411-001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孔繁

  电话:027-87006003*8020

  传真:027-87006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6、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1009

  联系人:胡明哲

  电话:15810201340

  传真:028-62825388

  客服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home.com

  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0 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刘博睿

  电话:010-66295824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 王丽

  联系人:刘焕志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刘焕志、孙艳利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赵立卿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灵活调整资产配置,力争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与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类别资产的灵活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获得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一)类别资产配置

  在类别资产的配置上,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因素、国家经济政策、市场估值因素、市场情绪因素和资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综合评判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风险收益水平,进而给出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最佳配置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

  1、宏观经济因素。主要分析对证券市场的基本面产生普遍影响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MI、CPI、PPI水平及其变化趋势、市场利率水平及其变化趋势、M1、M2值及其增加量等;

  2、国家经济政策因素,研究与证券市场紧密相关的各种宏观调控政策,包括产业发展政策、区域发展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房地产调控政策等;

  3、市场估值因素。通过分析公司的盈利水平、市场无风险利率变化趋势和市场风险溢价等因素,来衡量股权市场和债权市场的整体估值水平;

  4、市场情绪因素,包含新开户数、股票换手率、市场成交量、开放式基金股票持仓比例变化等;

  5、资金供求因素:通过研究中央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特征,来分析证券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重点关注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对货币供给和利率水平的影响。

  综合上述因素的分析结果,本基金给出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最佳配置比例并实时进行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结合行业配置策略和个股选择策略,分析股票的投资价值,发掘市场中新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自身生命周期、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程度以及行业技术创新等影响行业中长期发展和短期运行情况的因素进行分析,筛选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行业和具有当期发展趋势的行业,参考上述因素的变化情况和行业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对行业配置权重进行动态调整。

  2、个股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方法,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个股。

  定量分析主要是通过对公司价值指标、成长指标、盈利指标等公开数据的细致分析,考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运营能力等方面,初步筛选出成长性良好、具有投资价值的个股。

  定性的方法主要是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由本基金管理人结合案头分析与上市公司实地调研,对拟投资公司的投资价值、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成长性、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能力、商业模式等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和评价。

  (三)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主动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2、期限结构策略

  在目标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合理预期,调整组合的期限结构策略,适当的采取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梯式策略等,在短期、中期、长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取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采取子弹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采取哑铃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取梯形策略。

  3、类属债券配置策略

  根据债券的发行主体、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市场流动性等因素,本基金将市场主要细分为一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信用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政策性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附权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公司债券、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等)三个子市场。本基金将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信用风险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采取积极投资策略,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

  (1)一般债券投资策略

  在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对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本基金主要通过跨市场套利等策略获取套利收益。同时,由于国债及央行票据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够为基金的流动性提供支持。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评估策略: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违约风险即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回购策略:回购放大是一种杠杆投资策略,通过质押组合中的持仓债券进行正回购,将融得资金购买债券,获取回购利率和债券利率的利差,从而提高组合收益水平。影响回购放大策略的关键因素有两个:其一是利差,即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时,放大策略才能取得正的回报;其二是债券的资本利得,所持债券的净价在放大操作期间出现上涨,则可以获取价差收益。在收益率曲线陡峭或预期利率下行的市场情况下,在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适当运用回购放大策略,可以为基金持有人争取更多的收益。

  (3)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利用BS公式或二叉树定价模型等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重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和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安全边际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本基金将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期权调整利差(OAS)模型分析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投资价值,作为此类债券投资的主要依据。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主要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以买入持有到期为主要策略,审慎投资。

  针对内嵌转股选择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七)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总总全价指数的构成品种基本覆盖了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标的,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60%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可投资性。

  若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一)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二)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所持有格力电器(000651.SZ)于2017年7月26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董事徐自发先生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徐自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39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徐自发,经查,你于2015年6月起至今任格力电器董事。2016年11月24日,你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格力电器股票575,300股,成交均价为26.39元/股,成交金额1518.22万元。2017年5月22日,你再次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格力电器股票400,825股,成交均价为33.45元/股,成交金额1340.76万元。你作为格力电器的董事,将持有的格力电器股票在买入后不足6个月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公司同时给出相关说明:“徐自发先生于2017年5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减持过程中,因其委托某券商营业部客户经理对短线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偏差,出现本次短线交易。公司已于2017年5月27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徐自发先生因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2,829,824.5元已经收归公司所有。”

  格力电器于2017年10月19日公告:公司董事徐自发先生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 粤证调查通字 170202 号), 该通知书内容为“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主要依托于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在全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大类资产配置建议、目标久期建议、类属资产配置建议等。

  (2)资产配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对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目标久期设定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基金经理基于投研部门的投资建议,根据自己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宏观经济走势的基本判断,对基金资产的投资,制定月度资产配置和久期设置计划,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方可按计划执行。

  (3)组合构建: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及目标久期设定范围确定后,基金经理参考研究员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

  (5)风险监控:本基金管理人各相关业务部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风险监控情况,责令投资不规范的基金经理进行检讨,并及时调整。

  (6)风险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的投资进行风险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使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更加清楚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并了解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

  (7)组合调整:基金经理将依据宏观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的评估结果,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本基金投资格力电器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有控股专业化空调企业。公司是唯一成为“世界名牌”的中国空调业品牌,公司产品产销量连续多年全球领先。2005年至今,格力家用空调产销量连续13年领跑全球,2006年荣获“世界名牌”称号。

  格力电器作为空调行业龙头,2017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2.86亿元,同比增长36.92%;归母净利润224.01亿元,同比增长44.87%。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374.12亿元,同比增长44.59%;归母净利润69.4亿元,同比增长63.91%。2018年一季度延续良好表现,实现营业收入395.6亿元,同比增长33.29%;归母净利润5.58亿元,同比增长39.04%。

  公司业绩长期稳定增长,具有较高的营收成长性。估值方面,公司上市以来平均估值18.34倍,近10年平均估值11.99倍,近3年平均估值仅为11.16倍,明显被低估,有充足回升空间。综合看来,具有较高投资价值。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的净值表现

  本期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十二、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并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和财务净值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第一部分 绪言”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在“第二部分 释义”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五)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六)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

  (七)在“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八)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同时,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九)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十一)在“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十二)在“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中,增加了资金前端额度控制的相关风险提示。

  (十三)在“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十四)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从上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3月22日到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9月22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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