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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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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安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安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辞职后安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安力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安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公司发行上市、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安力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03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主要内容: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阿华先生(以下统称“增持主体”)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最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8年11月02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阿华先生《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阿华先生计划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阿华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阿华先生、陈惠菊女士、张君波先生通过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宁波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95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1%。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进行增持。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阿华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陈惠菊女士、张君波先生通过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宁波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95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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