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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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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保千

  股票代码:600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册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39-42层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保千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

  (三) 信息披露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二. 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通过司法扣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保千里股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1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保千里股份的计划(司法划转除外),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2018年10月17日,江苏高院出具了编号为(2017)苏执26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将日昇创沅持有的保千里150,002,924股股票强制扣划至证券账户(户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10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150,002,9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15%。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保千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划拨的150,002,924股“*ST保千”均为限售股,且予以司法冻结。

  四、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介:

  1、信托计划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信托规模:1,200,000,000元;

  3、信托期限:2年(可延期);

  4、信托业协会产品编码:ZXDB33X201806110023477;

  5、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

  6、投资范围: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股权收益权转让/回购方持有的股权收益权;

  7、信托计划终止

  (1)信托计划期限届满,信托计划终止;

  (2)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①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财产全部变现;

  ②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③本信托计划被解除或被撤销;

  ④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⑤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情形的,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计划预期存续期限届满时,信托计划项下股权收益权转让/回购方未按时履行债务、资产管理人未按时分配委托资产收益等原因导致信托财产不能全部及时处置变现,信托计划自动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

  (二)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保千里的过程

  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日昇创沅持有的股票收益权,信托存续期间由于日昇创沅违约,司法裁定将日昇创沅持有的保千里股票强制扣划至证券账户(户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

  (三)信息披露人与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关系

  信息披露人系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

  (四)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次增持保千里股份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所划拨的150,002,924股*ST保千股票已被司法冻结。

  (五)信息披露人与信托计划受托人、托管人、委托人的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人系厦门信托-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保千里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增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保千里股份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江苏高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二. 备查文件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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