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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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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发布虚拟资产监管新规
□本报记者 倪伟

  □本报记者 倪伟   

  

  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了针对虚拟资产的新规,要求超过10%资产规模(AUM)属虚拟资产的基金,仅可针对专业投资者销售,任何投资虚拟资产的基金和经纪机构,均需要向证监注册。

  此次推出针对虚拟资产监管方针,香港证监会解释称,在应用监管权力时,若根据传统做法将金融产品归类为“证券”或“期货合约”,将导致许多虚拟资产的投资者得不到保障。因此证监会决定采取一个成功机会较高的做法,以便将绝大部分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活动纳入其监管范围内。据了解,新的方针旨在将虚拟资产投资组织者公司及虚拟资产基金分销商纳入监管范围。根据在声明内公布的框架,香港证监会将会在其监管沙盒内,探索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是否适宜受到规管,并会观察有意从事有关业务的平台营运者在沙盒环境中的运作情况,以及它们能否符合建议的监管规定。如香港证监会在此阶段结束时认为适宜对平台营运者作出规管,便会考虑发出牌照并对其进行密切监察。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在声明中表示:“今天公布的措施容许我们以某种形式对虚拟资产基金的管理或分销作出规管,使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在基金管理、基金分销或同时两个层面得到保障。本会希望鼓励市场以负责任的态度应用新科技,同时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和更佳的效果。”

  香港证监会还表示,正密切留意虚拟资产的发展,并可能在适当时候发出进一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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