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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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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8-05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11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港口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9,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3%。

  ●港口集团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56%(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2018年11月1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书面通知,港口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继续增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港口集团于2018年11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9,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3%。增持前,港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91,742,718股,持股比例为48.44%。本次增持后,港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91,872,5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45%。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港口集团计划在未来5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56%(含本次增持部分)。

  三、增持人承诺

  港口集团承诺,在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港口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港口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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