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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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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8-039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1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林创达”)通知,虎林创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主体:虎林创达

  (二)增持时间:2018年10月29日—10月31日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增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数量为367,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累计增持数量367,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增持前,虎林创达持有公司股份576,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7.83%;本次增持后,虎林创达持有公司股份576,36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8%。

  二、后续增持计划

  虎林创达和实际控制人基于公司的实际发展状况和发展前景,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虎林创达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36号《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虎林创达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虎林创达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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