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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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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或“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10.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380,286.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操作,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并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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