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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10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接受担保的议案》,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申请了9,500万元借款,公司作为保证人。因业务发展需要,长圣医药拟向农商行申请该笔借款展期。

  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圣医药上述银行展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或长圣医药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同时,公司及代董事长刘维先生为该笔借款作保证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666430330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维

  5、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9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生组团J分区10-2号地块工业配套生活用房四层

  8、注册资本:10,010万元

  9、经营范围:票据式经营:易制爆:高锰酸钾、过乙酸、过氧化氢溶液、硝酸、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银、硝酸铅。一般危化品:丙酮、甲苯、硫酸、盐酸、甲基乙基酮、乙酸酐、三氯甲烷、乙醚、乙醇溶液、乙醇、甲醛溶液、甲醇、次氯酸钠溶液、乙酸、2-疏基乙醇、2-甲基-2-丙醇、2-丙醇、氨溶液、二甲苯、苯酚、甲酸、吡啶、硼酸、氯化钡、正丁醇、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亚硝酸钠、乙酸乙酯、硫酸氢钾、戊二醛、松节油、三氯化铝、乙酸铅、环己酮。(以上经营范围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以上经营范围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及用具(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包装制品;收购地产中药材(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中药材加工(不含生产);药物研发;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长圣医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8年9月30日,长圣医药的资产负债率为69%;长圣医药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与银行正式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合同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的金额)为38,710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12.37%。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能有效改善长圣医药的融资结构,有利于调节长圣医药的融资成本,满足其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关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均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长圣医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本次为长圣医药提供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长圣医药未提供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1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10月30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5人,分别为何凤慈、邓瑞平、杜勇、余建伟、熊海田),公司董事长刘群因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董事李洪因被有关部门留置未能出席,独立董事季绍良因病未能出席。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刘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展期借款9,500万元。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银行展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或长圣医药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同时,公司及代董事长刘维先生为该笔借款作保证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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