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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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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27日证监许可[2016] 1151号文准予注册,自2016年11月2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事项于2018年8月29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8年8月29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即2018年8月31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27日证监许可[2016] 1151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00,034,865.02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事项于2018年8月29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8年8月29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即2018年8月31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

  ①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30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混合型基金份额总额306,542.16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283,122.47份,C类基金份额23,419.69份。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0.977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0.975元。

  ②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27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含公证费、律师费等)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530.05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498.11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为28.20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3.74元。上述活期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结算保证金利息已于2018年9月21日结息并划入托管账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9.2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3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0.05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3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48.0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5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4.6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5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5.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5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25,891.1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12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2,983.5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17日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35,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25日支付。

  (四)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27日止清算报告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2、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截至本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

  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18年9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99,736.59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9月28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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