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0月3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新增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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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取的数据外,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沟通,升达集团回复其正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解与核查。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与相关股东保持沟通,督促其及时提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升达集团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90,614,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84,438,82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6.76%,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
四、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影响。若所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