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6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苏壮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张永付、温德纯、钟田丽、刘永泽、贵立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舟波、姚武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先生、财务总监潘文戈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联美量子(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两项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62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公司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并计划在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共拟增持金额10000万元-30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

  ●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

  ●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联众新能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689,217 股,增持金额53,848,248.46元,成交均价8.05元/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联众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853,320,2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48%。2018年10月25日,联众新能源协议方式受让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7,995.86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和周泽亮持有的公司股份8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完成过户,合计受让股份8,805.86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后,联众新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948,068,17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3.86%。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股东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

  联众新能源与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联美集团计划自2017年12月26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共拟增持金额2000万元-2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018年6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在计划增持期间, 联美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868,447股(按照转增后口径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0.28%,累计增持金额54,856,214.00元,增持均价11.27元/股(按照转增后口径计算)。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联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88,046,679股(按照转增后口径计算),占总股本的16.37 %。

  2018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联美集团计划自2018年6月27日起的5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2000万元-2亿元,最低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15%;截至公告日,联美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922,9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8%;

  2018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联众新能源协议受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联众新能源协议方式受让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7,995.86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和周泽亮持有的公司股份8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联众新能源本次合计受让股份8,805.86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联众新能源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共拟增持金额10000万元-30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联众新能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689,217 股,增持金额53,848,248.46元,成交均价 8.05元/股,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中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后, 联众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948,068,1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6 %。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联众新能源”)与联美集团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日, 联众新能源及联美集团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48,037,76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0.91%。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